「食药新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工作程序( 四 )

(三)公示 。 药审中心将遴选出的品种名单向社会公示 , 对公示品种提出异议的 , 应在5日内向药审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 对异议品种 , 另行组织论证后作出决定并通知各相关方 。

(四)公布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纳入专门通道审评审批的品种名单 。

三、审评审批程序

凡列入专门通道审评审批品种名单的 , 其在美国、欧盟或日本首次上市的持证商经研究认为不存在人种差异的 , 可按以下程序开展注册工作:

(一)沟通交流 。 申请人应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审批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要求向药审中心提出Ⅰ类会议申请 。

(二)申请 。 经沟通交流形成一致意见的 , 申请人应按申报资料要求(见附)准备资料并根据以下情况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