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快看!11月起,这些新规将开始实施( 十 )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

2.除驱动轴外 , 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 , 每减少两个轮胎 , 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 , 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 , 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 , 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 , 总质量限值为37吨 。

5.未提及车型 , 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 , 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

6.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 ,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 , 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 。 在部署工作开展前 , 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