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买房住了4年,开发商称合同无效,要收回房子( 二 )

2014年9月3日,陈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后,10月搬入新家。

2018年6月18日,陈女士接到西安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通知书,说开发商申请与她的购房合同无效,让她2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房子住得好好的,这时候开发商说合同无效,想要收回房子,之前没有任何沟通。”陈女士很郁闷,“开发商说证件办齐了再办剩余房款的按揭贷款,现在证件不齐全,我们也不能把尾款全交给他们。”

开发商提交仲裁的申请书中写道,合同签订后,该房屋由于规划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西安女子买房住了4年,开发商称合同无效,要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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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调解失败

开发商仍申请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