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就上海仁济医院4.24冲突的声明( 二 )

1、在医疗机构内如果发生患者不遵守诊疗秩序的行为 , 首先应当由职能部门或安保部门协助维持秩序 , 以防事态扩大 , 这也是处理突发事件的一个基本原则 , 医院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不应当缺位;

2、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医患冲突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冲突 , “尊医重卫”不只是一句口号 , 还应表现在具体行动中 , 对医务人员慎用械具也是“尊医重卫”的应有之意;

3、医生护佑人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 警察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 “白大褂”和“蓝警服”都是人民群众最值得信赖的职业群体 , 应当彼此互相支持配合 。 在维护医疗秩序的前提下 , “尊医重卫”和尊重警察的执法权应当兼顾 , 医务人员应行使和遵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 配合警方执法行为;

4、上海仁济医院4.24冲突作为个案应引起相关各方的思考:我们如何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信上海警方、上海仁济医院以及本事件的患方能够互相理解、各自反思 , 用理性构建美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