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大病到底怎么办理?快快快,问我问我!( 四 )

4.医疗机构代办

医疗机构可接受参保人的委托 , 代办拟定点在本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申请 , 并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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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1.申请办理“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或“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病种的:

⑴住院确诊病历、相关治疗以及并发症的客观检查材料 。 住院确诊医院 ,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限定为三级医院;其他区市为三级医院或当地二级综合医院 。

⑵未经住院确诊的 , 提供相关病种的二级或以上医院临床确诊的门诊病历 , 以及二级或以上医院、或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持续两年以上系统门诊治疗的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材料报告单、相关用药明细等材料 。